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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秋航空”)作為上海春秋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於2005年7月18日開航,成為中國首批民營航空公司之一,春秋航空創新起步,安全、平穩運行,打造個性化出行,本著“省之於旅客、用之於旅客”的初衷,春秋航空開航以來,總平均票價遠低於同行平均票價水準,總平均上座率居全球同業前列。
1.1 春秋平臺:指ch.com主網站及其所有以ch.com結尾的子功能變數名稱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官方微信小程式及其他小程式、官方微博、官方APP等春秋航空所有的官方媒體銷售平臺和後續可能開通的其他媒體銷售平臺。春秋平臺由上海春秋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全文簡稱“春航科技”)協同春秋航空維護運營;在春秋航空自行提供服務的情形下,春秋航空同時是平臺的商戶。
1.2 關係企業:與春秋航空存在直接或間接控制關係、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共同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組織。 春航科技作為春秋航空整合其資訊技術和市場板塊相關功能而設立的全資子公司,為本公司提供資訊技術和商務代理服務,是本公司重要的關聯公司;春秋航空基於與您已簽訂或未來簽訂的協定、規則、說明等獲得的您的授權,您允許春秋航空在同等條件下可轉授權給春航科技,同時,不會影響您的權益;涉及具體產品服務的,將由有資質的服務商提供。
1.3 合作公司:在春秋平臺上進行展示或提供服務的具有獨立法律地位的春秋航空的合作夥伴。包括但不限於春秋航空的關係企業。基於技術和業務發展需要,合作公司的展示或服務可能以平臺內平臺或商戶的模式呈現。春秋平臺的合作公司清單可在各具體平臺獲悉並保持更新。
1.4 訪問者:指未經註冊或實名認證的僅使用春秋平臺作一般查詢瀏覽的自然人。
1.5 普通會員:指使用手機號碼、郵箱或以春秋航空認可的其他方式在春秋平臺註冊或直接使用第三方帳號登錄的自然人。
1.6 綠翼會員:指在春秋平臺經過實名認證的普通會員。
1.7 用戶:包括春秋平臺訪問者、普通會員、綠翼會員等所有使用春秋平臺相關服務的自然人用戶及與春秋航空或關係企業簽約的企業用戶(包括其他法人或組織)。全文簡稱“您”。如果您以企業或其他法人或組織的代理人身份行事,不妨礙您應當按照本協議獨立承擔相應責任並可能與企業用戶承擔連帶的責任。
1.8 特殊用戶:包括但不限於未滿18周歲或為其他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存在閱讀、理解等困難的自然人。本協議以自然人用戶為主要對象,但除另有約定,本協議相關條款亦適用於授權企業用戶,作為雙方相關授權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1.9 惡意手段:指向春秋航空提供虛假訊息用於註冊、登錄、認證,如手機號碼、郵箱、第三方帳號、證件號碼等,採用虛假IP、代理VPN、網路爬蟲、模擬器、CSRF攻擊等手段訪問春秋平臺、註冊春秋平臺會員、使用相關服務,或向春秋航空發起技術攻擊、如滲透攻擊,竊取客戶資料等行為。
3.1 本協議主體
3.1.1 本協議由春秋航空與您簽訂。
3.2 協議內容
本協議是您與春秋航空關於您通過春秋平臺為本人或他人查詢、預訂或變更春秋航空及關係企業或合作公司的航班服務或相關服務所形成法律關係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包括本協議正文、春秋平臺法律聲明、隱私政策等法律檔及相關各子頻道、網頁中所列明的各項服務協議及相關聲明、說明文件,及上述協議、網站規定、說明的相關變更、修改、補充。您應定期登錄春秋平臺瞭解協議內容相關變化情況,關注自身權益變化,如您不同意相關協議的變更,應立即停止訪問春秋平臺,如您繼續訪問春秋平臺,視為您同意接受變更,此時您應按變更後的內容行使用戶權益。
4.1 若您為春秋平臺訪問者,可享有如下服務:
1) 查詢航班和航班動態訊息;
2) 查看春秋平臺推薦航線、熱門活動、限時搶購及近期公告資訊;
3) 向春秋航空提出申訴與建議;
4) 瞭解春秋平臺公告的須知文件內容;
5) 春秋平臺訪問者享有的其他服務。
4.2 若您為春秋平臺普通會員,除享有訪問者可享有的服務外,還可享有如下服務:
1) 可以參加大型促銷活動以及常規促銷活動;
2) 有機會參與春秋航空的常旅客計畫,並有機會升級為綠翼會員,享受乘機積分返還和免費或付費通過簡訊、郵件、微信等接收推送資訊的服務;
3) 可以管理常旅客及訂單;
4) 可以享有和管理優惠券;
5) 可以訂購空鐵快線、中轉聯程等會員專屬產品;
6) 可以定期接收到春秋航空的會員專屬期刊,第一時間瞭解優惠資訊;
7) 春秋平臺普通會員可享有的其他服務。
1) 可以通過購買春秋航空機票等產品獲得積分獎勵;
2) 可以通過乘機次數累積提升會員等級,獲得更多會員權益;
3) 可以提前參與大型機票促銷活動;
4) 特定條件下,享有不定期購票優惠活動;
5) 特價活動專享;
6) 全程行程通知;
7) 春秋平臺綠翼會員享有的其他服務。
5.1 訪問及註冊會員的對象應為自然人,春秋航空提供的服務及會員帳號僅為您與春秋航空建立服務關係的便利而使用,不為任何商業牟利或非法目的。
5.2 註冊時,您應使用本人合法擁有的手機號碼、郵箱或以春秋航空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會員註冊。
5.3 您使用第三方帳號登錄春秋平臺時,請自行確保第三方帳號的合法、真實、有效。
6.2 您應妥善保管登錄帳號及密碼,並對以該帳號進行的所有行為及事件負全部法律責任。您須確保不向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士透露此帳號及密碼,春秋航空承認每次通過該帳號發生的訂單交易,如因您向未經授權的人士透露個人密碼,或因駭客行為或因任何人未經授權使用您的個人密碼而導致的任何後果,春秋航空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您發現任何非法使用您的帳號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更換密碼,以減少自身損失,並及時與春秋航空取得聯繫,上報相關情況。
6.3 您理解並同意:與相關服務有關的設備(如個人電腦、手機、及其他與接入網際網路或行動網路有關的裝置)及所需的費用(如為接入網際網路而支付的電話費及上網費、為使用行動網路而支付的手機費)均由您自行負擔。
6.4 您有權按照春秋航空規定的程式和要求使用春秋平臺向使用者提供的各項服務,如果您對該服務有異議,可以與春秋航空聯繫以便及時得到解決。
6.5 您在申請使用春秋平臺相關服務時,必須向春秋平臺、服務提供方、運營方提供準確無誤的個人資料,不得填寫虛假訊息,如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變動的,必須及時更新。若您填寫的訊息不完整或不准確,則無法使用相關服務或在使用過程中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一般情況下,您可隨時瀏覽、修改所提交的訊息,但出於安全性和身份識別的考慮,您可能無法修改註冊時提供的初始註冊資料及其他驗證訊息。
7.1 您承諾遵守春秋平臺的所有規定和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
7.2 您在春秋平臺發佈訊息或者利用春秋平臺的服務時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用戶所在地、用戶國籍國及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國際法的有關規定。
7.5 對於您通過春秋平臺而上傳的任何在公開場所可獲取的並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您應對該等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保證對該等內容擁有完整的、無瑕疵的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或擁有完整的授權,並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肖像權、企業名稱權、商號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合同權利等相關權利。
7.6 您承諾合法使用春秋航空在向您提供服務中所使用的軟體,不得對該等軟體進行如下行為:
1) 開展反向工程、反向編譯或反彙編,或以其他方式發現其原始編碼,以及實施任何涉嫌侵害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2) 以出租、租賃、銷售、轉授權、分配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轉讓該等軟體或利用該等軟體為任何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務;
3) 以刪除、規避、破壞、損害或其他任何方式干擾該等軟體的安全功能;
4) 任何複製或試圖複製該等軟體的行為;
5) 以不正當手段取消該等軟體上權利聲明、權利通知、法律聲明的;
6)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7.7 您瀏覽、複製、列印和傳播春秋航空其他用戶上傳到春秋平臺的內容,不得用於商業牟利或非法目的,不得侵犯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以及春秋航空的合法權益和商業利益。違反此條規定,春秋航空有權以自身名義利用法律手段尋求權利救濟或根據本協議追究您的違約責任,您應賠償春秋航空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損失並承擔春秋航空為獲得上述賠償所支出的成本費用。
7.8 您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春秋平臺及其所提供的服務,不得損害春秋航空的任何商業利益。您不得利用春秋平臺提供的服務從事以下活動:
1) 未經許可,進入電腦資訊網路或者使用電腦資訊網絡資源的; 未經許可,對電腦資訊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未經許可,對進入電腦資訊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式進行複製、傳輸、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故意製作、傳播電腦病毒等破壞性程式的;
2) 使用任何裝置、軟體或例行程式等其他方式影響或試圖影響春秋平臺的正常運作或正在春秋平臺上進行的任何交易、活動,或採取任何將導致不合理的龐大數據負載加諸春秋航空網路設備的行為;
3) 對春秋平臺上的任何數據、數據編排作商業性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在未另經春秋航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複製、傳播等任何方式使用或供他人使用春秋平臺上展示的數據及相關數據編排。為避免爭議,商業性複製、編排春秋平臺數據都將不被允許;
4) 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惡意下單或虛假交易等其他惡意擾亂春秋平臺交易秩序的行為;
5) 與網上交易無關的其他行為;
6) 惡意註冊春秋平臺會員或利用會員帳號進行違法活動、搗亂、騷擾其他用戶以及其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7) 其他涉嫌危害電腦資訊網絡安全、擾亂春秋平臺正常秩序或侵犯春秋航空合法權益的行為。
7.9 如果您違反前述任一規定的,春秋航空有權要求您改正或直接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更改或刪除您發佈的訊息、中斷或終止您使用服務及享有的權利等),以減輕您的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影響。
8.2 春秋航空尊重您的隱私權,不會公開、編輯或洩露任何有關您的個人資料以及您在使用相關服務時存儲在春秋平臺的非公開內容,但以下情況除外:
1) 已獲得您的明確授權;
2) 遵守法律規定或春秋平臺合法服務程序;
3) 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4) 維護社會公眾利益;
5) 維護春秋航空的合法權益;
6) 符合其他合法要求。
9.1 春秋航空在網路服務中提供的任何文本、數據、數據編排、圖片、圖形、音頻和視頻資料均受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除明確歸屬於第三方所有的資訊資料外,春秋航空擁有春秋平臺內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圖形、表格、動畫、程式、軟體及其對應的數據檔等單獨或組合的著作權。任何被授權、許可的瀏覽、複製、下載、列印和傳播屬於春秋平臺內的內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以獲得春秋航空服務為目的;
2) 不得用於商業目的;
3) 已獲得春秋航空的許可。
9.2 未經春秋航空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於以非法的方式複製、傳播、展示、鏡像、上傳、下載使用上述內容。否則,春秋航空將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責任。
9.3 “春秋航空”、3S等LOGO為春秋航空的註冊商標,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春秋航空的商標權。
9.4 春秋航空為提供服務而使用的任何軟體(包括但不限於軟體中的任何文字、圖形、音頻、視頻資料及其輔助資料)的一切權利屬於該軟體的著作權人,未經該著作權人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對該軟體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或反彙編。
9.5 春秋航空對為提供網路服務而自行開發的軟體擁有完整的智慧財產權。春秋航空在此授予您個人非獨家、不可轉讓、可撤銷的,並通過在您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手機或電腦上使用春秋航空軟體的權利,但僅限於您個人非商業性使用的合法目的。
10.1 春秋航空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提供網路服務的平臺或相關的設備進行升級、檢修或者維護,春秋航空保留隨時修改、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網路服務的權利,並無需通知您或為此對您及任何第三方負責。如因此類情況而造成網路服務(包括收費網路服務)在合理時間內的中斷,春秋航空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10.2 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的,春秋航空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您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路服務,而無需對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 用戶向春秋航空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
2) 用戶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或不履行其所承擔的義務。
11.1 春秋航空作為平臺服務的提供者,以遵守《網路安全法》和《電子商務法》為前提,但春秋航空不對國家法律強制性之外的義務進行任何類型之擔保,包括但不限於:
1) 網路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要求;
2) 網路服務不會中斷。
11.2 春秋航空對以下行為不承擔責任,但春秋航空有義務配合第三方、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及相關組織機構完成相關的取證,並根據法律、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的要求將您的註冊訊息給予披露並協助進行調查:
1) 對任何因您不正當或非法使用服務、在網上進行交易、或傳送訊息變動而產生的直接、間接、偶然、特殊及後續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2) 對任何人的威脅性的、誹謗性的、淫穢的、令人反感不適的或非法的內容、行為或對他人權利的侵犯不承擔責任;並對任何人通過服務發送的任何內容不承擔責任;
3) 所有因您非法或違反本協議約定上傳內容而給任何第三方或春秋航空造成的損害均由您個人承擔全部的責任,春秋航空不承擔任何責任。
11.3 您完全理解並同意,本平臺服務涉及到網際網路及移動通訊等服務,可能會受到各個環節不穩定因素的影響。因此任何因不可抗力、電腦病毒或駭客攻擊、系統不穩定、用戶所在位置、用戶關機、GSM網路、網際網路、通訊線路等其他春秋航空無法預測或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務中斷、取消或終止的風險。對於因不可抗力或春秋航空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網路服務中斷或其他缺陷,春秋航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11.4 春秋航空可能提供與其它網路上的網站或資源的鏈接,您可能會因此連結至其他營運方經營的網站,但不表示春秋航空與這些營運方有任何合作關係。其他營運方經營的網站均由各經營者自行負責,不屬於春秋航空控制及負責範圍之內。對於存在或來源於此類網站或資源的任何內容、廣告、產品或其他資料, 春秋航空亦不予保證或負責。因使用或依賴任何此類網站或資源發佈的或經由此類網站或資源獲得的任何內容、商品或服務所產生的任何損害或損失,春秋航空不負任何責任。為避免爭議,春秋航空只有在另有書面明示的情況下,才對前述鏈接內容承擔補充責任或連帶責任。
12.1 您須對自己在使用春秋平臺相關服務過程中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受到侵害者進行賠償,以及在春秋航空在先承擔了因您的行為導致的行政處罰或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後,您應給予春秋航空至少等額的賠償。
12.2 對於您違反本協議,導致或產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張的任何索賠、損失,包括合理的律師費,您同意賠償春秋航空及其合作公司,並使之免受任何損害。同時,春秋航空有權視您的行為性質,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刪除您發佈訊息內容、暫停使用許可、終止服務、限制使用、取消春秋平臺帳號、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因春秋航空採取上述合理措施給您造成的損失,春秋航空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 您和春秋航空之間因本協議產生任何爭議的,應先與春秋航空取得聯繫進行協商。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未經協商並明確被春秋航空書面拒絕相關方案的,春秋航空將拒絕您任何律師費等額外支出。
13.1 所有發給您的通告都可以通過春秋平臺的公告、電子郵件、簡訊以及常規信件的形式傳送,您對您的聯繫方式的真實有效性負責,並承擔春秋航空通過您提供的方式無法送達的後果。
13.2 您向春秋航空進行協商、投訴的文件資料,須成功送達至春秋航空處,否則,春秋航空不予認可。
13.3 春秋航空的聯繫方式為:021-95524。Email地址:CS@ch.om。郵寄地址:上海市空港一路528號航友賓館3號樓四樓,春秋航空法務部收。
14.1 不論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還是境外的用戶,協議條款之訂立、效力、解釋、修訂、補充、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系列法律法規(不包括衝突法)。
14.2 本協議簽訂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長寧區。若您和春秋航空之間因本協議產生任何糾紛或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您同意將糾紛或爭議提交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14.3 本協定適用的法律檔清單包括但不限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15.1 春秋航空未行使或執行本協議任何權利或規定,不構成對前述權利之放棄。
15.2 如本協議中任何條款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為有效並對協議訂立之雙方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5.3 本協議條款中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本身並無實際含義,不能作為本協議涵義解釋的依據,在解釋本協議條款時應被忽略。
15.4 如您對本協議條款有異議或建議的,可聯繫春秋航空,我們盡最大努力給予您必要的幫助與服務。
15.5 本協定一經您訪問春秋平臺、使用春秋平臺相關服務或註冊春秋平臺會員即生效,後續修訂的版本,即為本協定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您若在本協議修訂、公示之後,點擊“同意”、仍繼續使用本服務的,則視為您接受和自願遵守修訂後的協議。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