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以下或稱“我們”)充分尊重和保護使用者個人資訊。您在使用我們的服務時,我們可能會收集和使用您的相關個人資訊。我們希望通過隱私政策(以下或稱“本政策”)向您說明相關的重要內容。
本政策與您使用我們的所有服務密切相關。請您仔細閱讀並瞭解本政策全部內容,以説明您做出適當的選擇。我們努力用簡明扼要的文字表達,並對本政策中可能限制了您的權利或存在潛在風險的條款,採用加粗斜體字進行標注以提示您注意。本政策的其他文字版本僅供特定客戶群體方便閱讀理解,若與此簡體中文版有歧義之處,請以此版本為准。
更新日期:2020年9月1日
生效日期:2020年9月7日
我們深知個人資訊對您的重要性,將依法盡全力保護其安全。為此,我們將恪守以下原則:權責一致原則、目的明確原則、選擇同意原則、最少夠用原則、確保安全原則、主體參與原則、公開透明原則。同時,我們承諾:我們將按業界成熟的安全標準,採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來保護您的個人資訊。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或建議,請通過以下聯繫方式與我們聯繫。
郵箱:cs@ch.com
電話:95524
本政策將説明您瞭解以下內容:
1. 定義
2. 適用範圍
3. 我們如何收集個人資訊
4. 我們如何使用個人資訊
5. 我們如何存儲個人資訊
6. 我們如何保護個人資訊
7. 您的權利和個人資訊管理
8. 協力廠商網站連結/協力廠商服務
9. 未成年人的資訊保護
10. 隱私政策的依據與更新
11. 您如何聯繫我們
12. 法律條款
1. 定義
1) 春秋航空: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和存在的公司,主要營業地址位於上海市虹橋路2550號航友賓館2號樓。其英文名稱為SPRING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 ,英文簡稱SPRING AIRLINES;航班二字代碼為9C;三字代碼為CQH;IATA結算代碼為089。春秋航空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眾公司。春秋航空是春秋航空平臺的所有者或經營者或能夠對其組成部分進行控制。
2) 關聯公司:指與春秋航空存在關聯關係的實體的單稱或合稱。
“關聯關係”是指對於任何主體(包括個人、公司、合夥企業、組織或其他任何實體)而言,即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主體,或直接或間接控制其的主體,或直接或間接與其受同一主體控制的主體。
前述“控制”指,通過持有表決權、合約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擁有對相關主體的管理和決策作出指示或責成他人作出指示的權力或事實上構成實際控制的其他關係。
春秋航空的控股股東是上海春秋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春秋旅遊”)。春秋旅遊及與其有關聯關係的實體為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春秋航空和春秋旅遊的實際控制人是王正華先生。
3) 春秋航空平臺:指春秋航空及其關聯公司控制的包括線上平臺(指線上的管道或交互介面,比如官方網站、官方APP、官方微信公眾號(H5、小程式)、官方認證微博)、線下管道(春秋航空的門店或經授權的春秋旅遊門店)以及所有其他您能夠接觸到春秋航空服務的環節或場景,比如客服電話(95524)、郵件、人機交互類應用場景(各類自動回應系統、自助值機設備、自助托運設備)。
4) 官方網站:春秋航空官方網站的網址為www.ch.com和m.ch.com。
5) 官方APP:春秋航空官方APP下載地址為https://www.ch.com/app-download.html。
6) 官方微信公眾號:春秋航空官方微信公眾號為springairlines,帳號主體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7) 設備:指使用者可用於訪問春秋航空服務的裝置,包括但不限於臺式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或智慧手機、電話。
8) 個人資訊: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資訊,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資訊、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資訊、行蹤資訊等。
9) 個人敏感資訊:指一旦洩露、非法提供或濫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財產安全,極易導致個人名譽、身心健康受到損害或歧視性待遇等的個人資訊。例如,個人敏感資訊包括身份證件號碼、 個人生物識別資訊、銀行帳號、通信記錄和內容、財產資訊、征信資訊、行蹤軌跡、住宿資訊、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14歲以下(含)兒童的個人資訊等。個人敏感資訊是個人資訊的核心組成部分,其內涵或判斷依據可能隨著適用法律的調整而調整。
10)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僅為本檔行文方便之目的,並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
11) 適用法律:本政策依據中國法律制定。中國法律包括《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資訊安全技術 個人資訊安全規範》標準、中國民用航空局頒佈的政策等檔,並參考了歐盟GDPR等規範。
12) GDPR:指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為歐洲聯盟推出的並於2018年5月25日生效的資料保護立法。
13) DPO:指資料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為本公司的資料保護負責人,負責監控合規情況、就我們的資料保護義務提供通知和建議、並且擔當代表公司與您或任何的個人資料保護監管當局的連絡人的角色。
2. 適用範圍
本隱私政策適用於所有使用我們服務的使用者(不區分會員與非會員),比如您通過春秋航空平臺訂購我們的機票、搭乘我們的航班或接受其他服務,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政策的約束。
您委託代理人購買並接受我們的服務,我們預設您本人同意接受本政策的約束。若您或您的代理人並未通過春秋航空平臺或我們認可的協力廠商平臺購買我們的服務,對此可能產生的個人資訊洩漏及相關風險,我們不承擔責任。
如我們的關聯公司(如在上海機場地區代理我們地面服務的上海春華航空地面服務有限公司)向您提供了相關服務但未單獨簽署服務協定的,則本政策同樣適用于該關聯公司和該部分服務。
若本政策與任何可對服務進行管轄的司法區域的法律規定存在衝突時,除非經最終司法裁決認定為無效,本政策應當在當地法律最大允許範圍內保持完整和有效。
3. 我們如何收集個人資訊
Ø 資訊收集的目的
(1)我們收集個人資訊的目的是為了履行與您簽訂的合同以及遵守法律義務。(2)若我們將您的個人資訊用於本政策未列明的其他用途或者將基於特定目的收集而來的資訊用於其他目的時,會事先徵求您的明確同意或授權。
Ø 資訊收集方式
為了給您提供更好服務,您同意我們收集以下資訊:
(1)使用者提供的資訊
通常情況下,您無需輸入任何個人資訊即可訪問本網站。但在某些頁面上,我們會要求您輸入個人資訊,以便根據您提出的要求提供服務或進行交易。我們並不要求您必須提供特定的個人資訊,但是如果沒有這些資訊,我們可能無法應您的要求為您提供服務或完成交易。比如您預訂機票時,您至少應提供乘機人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以及連絡人姓名、手機號碼和電子郵箱,以便我們為您提供機票預訂、資訊通知及後續退改簽等服務。
(2)自動收集的資訊
我們會收集有關您訪問我們網站的資訊,包括您流覽的頁面、傳送的位元組數、點擊的連結、訪問的資料以及在本網站內執行的其他操作。在您使用用戶ID 進入的網站上,我們可能會將該資訊與您的身份聯繫在一起,以確定您可能會關注我們的哪些服務。如果我們將此類非個人資訊與其他資訊結合用於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將其與個人資訊結合使用,則在結合使用期間,此類非個人資訊將被視為個人資訊,除非獲得您授權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我們將會對此類個人資訊進行特殊化處理,以保證個人資訊的安全性。
設備許可權調用:為確保相關業務功能的正常實現,我們需要根據具體使用場景調用必要的許可權,並在調用前向您彈窗告知並徵求您的意見,具體的許可權調用說明如下。
1)為您展示和推送個性化的商品或服務
• 為改善我們的產品或服務、向您提供個性化的資訊搜索及交易服務,在您明確同意並選擇打開相應的許可權後,我們會根據您的流覽及搜索記錄、設備資訊、位置資訊、日誌資訊、訂單資訊,提取您的流覽、搜索偏好、行為習慣、位置資訊特徵,基於特徵標籤進行間接人群畫像並展示、推送資訊。
(a)設備資訊:我們會根據您在軟體安裝及使用中授予的具體許可權,接收並記錄您所使用的設備相關資訊(設備型號、作業系統版本、設備設置、唯一設備識別字軟硬體特徵資訊)。
(b)位置資訊:指您開啟設備定位功能並使用我們基於位置提供的相關服務時,收集的有關您位置的資訊, IP位址、GPS位置以及能夠提供相關資訊的Wi-Fi接入點、藍牙和基站感測器資訊,開啟位置許可權,方便我們為您推薦相關產品和服務。
(c)日誌資訊:當您使用我們的網站或用戶端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時,我們會自動收集您對我們服務的詳細使用情況,作為有關網路日誌保存。您的搜索查詢內容、IP位址、流覽器的類型、電信運營商、使用的語言、訪問日期和時間及您訪問的網頁記錄。
請您注意:單獨的設備資訊、日誌資訊、位置資訊是無法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的。如果我們將這類非個人資訊與其他資訊結合用於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將其與個人資訊結合使用,則在結合使用期間,這類非個人資訊將被視為個人資訊,除取得您授權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我們會將該類個人資訊按照本隱私政策對其進行處理與保護。
2)為您提供您購買或使用的特定的商品或服務
如您為其他人訂購下列任何商品或服務,您可能需要提供該實際訂購人的個人資訊。一旦完成訂購行為,即視為該實際訂購人亦同意接受本《隱私政策》。因此,您在為其他人辦理訂購商品或服務之前,您需確保您已經取得其授權同意。
• 如您選擇“接送機”服務,您需提供使用者姓名、手機號、用車日期、用車時間和地點。
• 如您選擇“快遞行程單”服務,需提供收件人姓名、手機號碼、收件地址。
• 如您選擇“貴賓室”服務,需提供使用者姓名、手機號碼、服務時間、機場資訊。
• 如您選擇“泊車”服務,需提供使用者姓名、手機號碼、服務時間、機場資訊。
• 如您選擇“門票”服務,需提供使用者姓名、手機號碼、服務時間。
• 如您選擇“WIFI租賃”服務,需提供使用者姓名、手機號碼、服務時間、機場資訊。
• 如您選擇“機上WIFI”服務,需提供使用者姓名、手機號碼、座位號、身份證號後六位。
• 如您選擇“保險”服務,需提供投保人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為他人投保時,需提供被保人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 如您選擇“機票(含空鐵空巴聯運)”服務,需提供乘客的姓名、性別、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出生日期、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出行日期。
• 如您選擇“酒店”服務,需提供入住人姓名、性別、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入住日期、離店日期。
• 為展示您帳戶的訂單資訊,我們會收集您在使用我們服務過程中產生的訂單資訊用於向您展示及便於您對訂單進行管理。
• 當您與我們聯繫時,我們可能會保存您的通信/通話記錄和內容或您留下的聯繫方式等資訊,以便與您聯繫或幫助您解決問題,或記錄相關問題的處理方案及結果。
• 您可通過春秋航空平臺提供的連結入口使用我們及業務合作夥伴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當您通過我們產品或服務使用上述服務時,您授權我們根據實際業務及合作需要從我們關聯公司處接收、匯總、分析我們確認其來源合法或您授權同意其向我們提供的您的個人資訊或交易資訊。在您使用協力廠商提供的服務前,請您確保已充分瞭解該協力廠商的個人資訊收集使用規則,如遇到問題請諮詢該公司客服。
請您注意:不同手機作業系統可能對相機、相冊、通訊錄、定位許可權或網路連接等許可權在進入APP前預先要求用戶授權,無論用戶是否授權,在您打開APP介面時,我們會第一時間以顯著方式告知我們需要獲得您授權的許可權列表。不同手機系統可能需要您多次進行授權。
•上述擴展功能可能需要您在您的設備中向我們開啟您設備的存取權限:
(a)相機/攝像頭許可權:如您需要使用掃描機票二維碼、人臉驗證功能,請開啟相機使用權限。
(b)相冊/圖片庫許可權:如您需要使用保存、分享、上傳功能,請開啟相冊許可權。
(c)推送許可權:如您需要接收我們發送給您的通知消息,請開啟推送許可權。如您選擇通過微信、支付寶接收通知,您需要提供並授權我們使用相應的協力廠商帳號資訊,以便我們根據您的選擇提供推送通知服務。
請您注意:您開啟這些許可權即代表您授權我們可以收集和使用這些個人資訊來實現上述的功能,您關閉許可權即代表您取消了這些授權,我們將不再繼續收集和使用您的這些個人資訊,也無法為您提供上述與這些授權所對應的功能。您關閉許可權的決定不會影響此前基於您的授權所進行的個人資訊的處理。
3)其他用途
我們可能會對收集的資訊進行去標識化地研究、統計分析和預測,用於改善我們的內容和佈局,為商業決策提供產品或服務支撐,以及改進我們的產品和服務,使用匿名資料進行機器學習或模型演算法訓練。
(3)協力廠商提供的資訊
我們從協力廠商獲取資訊的前提是征得您的同意或者協力廠商依法被要求或許可我們正當使用您的資訊。我們承諾在合法、正當、必要的範圍內使用從協力廠商獲取的資訊,遵循有限處理相關且必要的資訊並確保準確性與保密性。
(4)您充分知曉並同意我們在以下情況下收集、使用您的資訊時無需征得您的同意:
a) 關乎國家安全、國防安全的;
b) 關乎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重大公共利益的;
c) 與犯罪偵查、起訴、審判和判決執行等有關的;
d) 出於維護您或其他用戶的生命、財產等重大合法權益但又很難得到您同意的;
e) 所收集的個人資訊是您自行向社會公眾公開的;
f) 從合法公開披露的資訊中收集的您的個人資訊的;
g) 根據您的要求簽訂合同所必需的;
h) 用於維護所提供服務的安全穩定運行所必需的,例如發現、處置服務的故障;
i) 為合法的新聞報導所必需的;
j) 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開展統計或學術研究所必要,且對外提供學術研究或描述的結果時,對結果中所包含的個人資訊進行去標識化處理的;
k)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 如果您對於我們收集個人資訊方式感到困擾,請告知我們。
Ø 資訊收集類型
(1)我們通過上述方式收集到的個人資訊:
a) 詳細聯繫資訊:姓名(中文+英文)、電子郵箱、電話/手機號碼、傳真號碼和聯絡位址、郵編、地理位置;
b) 詳細個人資訊: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國籍、居住國、親屬關係、證件有效期、證件簽發地;
c) 生物識別資訊:個人基因、面部識別特徵、指紋、虹膜;
d) 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名簿、護照、軍官證、警官證、離退休幹部證、部隊離退休證、士兵證、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旅行證、外僑證、港澳臺通行證、空服員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海員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學生證、醫務人員工作證、殘疾人證、駕駛證;
e) 網路身份標識資訊:春秋航空帳號、IP位址、設備號、MAC位址、郵箱位址及與前述有關的密碼、口令、口令保護答案;
f) 個人上網記錄:春秋航空網站流覽記錄、軟體使用記錄、點擊記錄、登陸記錄、註冊記錄、登出記錄;
g) 個人財務資訊:信用卡或帳戶資訊、普通會員和綠翼會員資訊、積分、優惠券、支付寶、微信協力廠商支付帳戶、春秋白花花、春秋錢包資訊;
h) 您接收我們市場宣傳電子郵件的偏好;
i) 有助於我們確定最符合您需要的產品及服務的資訊;
j) 活動登記資訊;以及您對我們的網站、產品及服務等內容的總體回饋。
(2)我們會儘量採取合理可行的技術措施,避免收集與您所需服務不相關的個人資訊。
(3)如果您對於被收集的個人資訊類型感到困擾,請告知我們。
4. 我們如何使用個人資訊
(1)您的個人資訊將被我們用於以下場合:
a) 與航空運輸服務有關的查詢、預定、機票銷售、登機、機場服務以及機艙內服務等常規旅客服務或輪椅、嬰兒等特殊旅客服務(常規旅客服務和特殊旅客服務,此處合稱基礎服務或必要服務)的準備、提供、總結;必要服務主要由春秋航空提供服務,但某些環節(比如機場安檢)因為法律、技術或商業的限制而可能由協力廠商服務供應商參與或直接提供;
b) 春秋航空贈送的或由旅客自選的與航空運輸服務有關的提前選座、額外行李、客艙餐飲等主要由春秋航空自身提供的非必要服務(或稱附加服務或增值服務)的銷售和履行,以及接送機、VIP服務、WIFI接入、機上零售、住宿、旅遊產品、保險等以協力廠商為主提供的非必要服務(此部分非必要服務或稱協力廠商服務)的銷售和履行;非必要服務的提供者基於與基礎服務的關聯強度等因素可能是春秋航空、相關服務合同所指定的協力廠商或臨時安排的協力廠商;
c) 以簽轉、濕租、代碼共用或者聯運等方式提供的上述服務;
d) 引導、供給以及管理由春秋航空提供的其他服務;
e) 以上(a)-(d)項附帶或與其相關的操作;
f) 由春秋航空提供的服務等相關的調查問卷的實施;
g) 進行銷售分析、調查研究或開發新的服務;
h)春秋航空提供服務的通知;
i)春秋航空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合作夥伴公司提供的各種服務、產品、專案和宣傳活動的資訊;
j)對詢問和要求做出的回應。
(2)資訊使用的方式
Ø 資訊共用
為便於我們基於春秋航空平臺向您提供服務時,推薦您可能感興趣的資訊或保護春秋航空關聯公司或其他用戶或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免遭侵害,您的個人資訊可能會與我們的關聯公司共用。我們承諾只會共用必要的個人資訊且受本隱私權政策中所聲明目的的約束,如果我們共用個人敏感資訊或關聯公司改變個人資訊的使用及處理目的,將以顯著提示方式再次徵求您的授權同意。
Ø 資訊轉讓
我們將不會向任何組織、公司和個人轉讓您的個人資訊,除非在以下情況下或為了以下目的。
a) 已取得用戶的同意;
b) 依照法律法規、法律程式、強制性的司法或行政要求等進行提供;
c) 在涉及合併、收購、資產轉讓或類似的交易時,如涉及到個人資訊轉讓,我們會要求新的持有您個人資訊的公司、組織繼續受本隱私政策的約束,否則,我們將要求該公司、組織重新向您徵求授權同意。
Ø 業務委託
我們可能把我們的經營活動委託授權給協力廠商為您提供某些服務或代表我們履行職能,這時使用者個人資訊也可能會按需透露給協力廠商。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僅會出於合法、正當、必要、特定、明確的目的與協力廠商透露您的個人資訊。我們將與該協力廠商採取所有適當的舉措,以保障客戶資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包括建立對這些個人資訊的處理協定,確保協力廠商不能將此資訊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協力廠商包括但不限於:
1 | 春秋航空的關聯公司 |
2 | 就春秋航空業務的開展向其提供行政、推廣和研究、經銷、資料處理、電話促銷、電訊、電腦、付款或其他服務的任何代理商、承包商或第三者服務供應商 |
3 | 其他商業夥伴,包括航空承運人、陸上或海上運輸營運商、忠誠計畫營運商及參與提供客戶服務或履行客戶要求的其他公司 |
4 |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 |
5 | 信用卡、扣賬卡及/或收費卡公司及/或銀行 |
6 | 政府或非政府機構、代理機構及/或監管機構 |
7 | 醫療專業人員、保險公司及診所/醫院 |
8 | 春秋航空基於法律規定判斷可以委託授權的協力廠商 |
5. 我們如何存儲個人資訊
(1)原則上,我們在中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個人資訊,將存儲在中國境內。我們從境外收集的資訊可能會存儲在中國境內,當資訊收集地的法律與我們的存儲政策產生衝突時,請您及時告知到我們,以便我們及時響應您的訴求,避免對您的個人資訊保護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我們承諾僅在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間和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的時限內存儲您的個人資訊。我們不會將您的個人資訊保留超過處理目的所需的時間,並將根據我們的資料保留政策為收集的目的而保留必要的時間,除非需要延長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許。
特別提示,使用者個人資訊將根據以下規則進行存儲:
處理目的 | 資訊類別 | 保留期 |
處理我們給用戶提供預留機位及/或預訂旅遊服務 | 個人資訊 出行詳情 市場調研資訊 請您注意:上述資訊包含了您的個人敏感資訊。 | 在為使用者提供產品/服務及合同履行所需的且法律允許期間內保存資料 |
向用戶推送行銷廣告 | 個人資訊 請您注意:上述資訊包含了您的個人敏感資訊。 | 適用法律法規允許的最大期限 |
創建使用者專屬出行資訊 | 個人資訊 聯繫資訊 出行詳情 市場調研資訊 請您注意:上述資訊包含了您的個人敏感資訊。 | 適用法律法規允許的最大期限 |
(2)跨境轉移
由於我們提供的服務以及為此而需接受的協力廠商服務可能跨境,這意味著,在獲得您的授權同意後或依照本政策允許的某些特殊情況下,您的個人資訊可能會被轉移到您使用服務所在國家/地區的境外管轄區,或者接受來自這些管轄區的訪問。當我們的部分服務涉及跨境,我們需要向境外機構傳輸境內收集的相關個人資訊的,我們會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並通過簽訂協定、現場核查等有效措施,要求境外機構為所獲得的您的個人資訊保密。
此類管轄區可能設有不同的資料保護法,甚至未設立相關法律。在此類情況下,我們會確保您的個人資訊得到在中國境內足夠同等的保護。我們會請求您對跨境轉移個人資訊的同意,或者在跨境資料轉移前實施資料去標識化等安全舉措。
6. 我們如何保護個人資訊
(1)我們將妥善管理和保護您的個人資訊,按照並採取符合業界標準、合理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您提供的個人資訊安全,極為謹慎地防止您的個人資訊遭到未經授權訪問、洩露、使用、篡改、損壞或丟失。您也需妥善保管登陸的帳號和密碼。通過您的帳號和密碼進行的操作,我們將默認視為是您本人的操作。
(2)如果不幸發生個人資訊安全事件後,我們將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通知您:安全事件的基本情況和可能的影響、我們已採取或將要採取的處置措施、您可自主防範和 降低風險的建議、對您的補救措施等。事件相關情況我們將以郵件、信函、電話、推送通知等方式通知您,難以逐一通知個人資訊主體時,我們會採取合理、有效的 方式發佈公告。同時,我們還將按照監管部門要求,上報個人資訊安全事件的處置情況。
7. 您的權利和個人資訊管理
(1)您的權利:
a) 知情權:我們在收集和獲取您的個人資訊時,向您提供相關途徑以便您知曉我們的身份、我們對您個人資訊處理目的及方式、權利維護途徑等內容。
b) 訪問權:您有權從我們這裡確認您的個人資訊是否被處理,以及處理目的、保留時間等內容。
c) 更正權:您有權要求我們無不當延誤地更正與您個人資訊相關的不準確的資料。
d) 刪除權:您有權要求我們無不當延誤地刪除與您有關的個人資訊,且在特定情形下我們有義務無不當延誤地刪除您的個人資訊。請您注意:基於法律法規特殊規定以及中國民用航空局政策檔,比如《航班正常管理規定》關於不正常航班的投訴記錄等資訊需保存2年,在特定情形下,我們可能無法實現該權利。
e) 限制處理權:在特定情況下,您有權限制我們處理您的個人資訊。(您對您個人資訊的準確性有疑問,可給與我們一定期限以核實個人資訊的準確性)
f) 可攜權: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您可以要求我們將您的個人資訊轉移給協力廠商,而我們應在合理範圍內儘量配合您的要求。請您注意:在技術支持和按照當下水準我們能夠實現您要求的前提下可配合您行使該權利。
g) 拒絕權:您有權以正當理由反對我們對您的個人資訊進行處理。
h) 自動化決策權:您有權決定不受基於我們自動化處理行為得出的決定的制約。
(2)個人資訊管理
a) 訪問您的個人資訊
會員資訊:如果您希望訪問或編輯您的春秋航空會員帳號中的個人資料資訊和支付資訊、修改登錄密碼、修改綁定手機、或者退出登陸等,您可以在春秋航空手機用戶端“我的”或春秋航空官網“我的春秋”中執行此類操作。
訂單資訊:您可以在春秋航空手機用戶端“我的”或春秋航空官網“我的訂單”中查閱您的訂單記錄、交易記錄等。
如果您無法通過上述路徑訪問您的個人資訊,您可以通過95524與我們取得聯繫。我們將在30天內回復您的訪問請求。
b) 更正您的個人資訊
當您發現我們處理的關於您的個人資訊有錯誤時,您有權要求我們做出更正補充或完善。您可以通過95524向我們提出更正或補充申請,我們經過評估會配合您的正當請求。
c) 刪除您的個人資訊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們提出刪除個人資訊的請求:
i. 如果我們處理個人資訊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
ii. 如果我們收集、使用您的個人資訊,卻未征得您的明確同意;
iii. 如果我們處理個人資訊的行為嚴重違反了與您的約定;
iv. 如果您不再使用我們的產品或服務,或您主動登出了帳號;
v. 如果我們永久不再為您提供產品或服務。
Ø當您申請刪除您的部分或全部資訊,包括會員登出帳號、非會員刪除資訊等,您需發送郵件至春秋航空郵箱(郵箱cs@ch.com,郵件名稱:會員帳號登出/非會員資訊刪除)。
Ø 當您從我們的服務中刪除資訊後,我們可能不會立即從備份系統中刪除相應的資訊,但會在備份更新時刪除這些資訊。在您主動註銷帳號之後,我們將停止為您提供產品或服務,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要求儘快刪除您的個人資訊或對其進行匿名化處理。
Ø請您注意:我們在確定您是帳戶所有者後15個工作日內,為您註銷相關帳戶。如您在登出後需要再次使用我們服務的,可使用手機號碼、郵箱或以春秋航空認可的其他方式在達到重新註冊標準後再次申請註冊帳戶(帳戶註銷6個月後方可再次申請註冊)。您申請註銷時所使用的手機號碼、郵箱我們需要保留6個月,以便核實該帳戶歷史登出資訊。
d) 更改您同意的範圍
我們提供的各業務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個人資訊才能得以完成。除此之外,對於額外個人資訊的收集和使用,您可以通過95524聯繫我們給予或收回您的授權同 意。當您收回同意後,我們將不再處理相應的個人資訊。但您收回同意的決定,不會影響此前基於您的授權而開展的個人資訊處理。
e) 轉移個人資訊的請求
當您希望將您個人資訊轉移至協力廠商時,您可以通過95524向我們提出申請,我們會基於法律允許和技術可行的基礎來評估配合您進行操作。請您注意對於該項操作可能產生的風險、費用等問題。
f) 拒絕我們處理的請求
當您以法律法規政策等規定的正當理由決定拒絕我們對您個人資訊進行的相關處理活動時,您可以通過95524向我們提出申請,由我們進行審核來配合您進行操作。
g) 約束系統自動決策
在我們某些業務功能中,我們可能僅依據資訊系統、演算法等在內的非人工自動決策機制做出決定。如果這些決定顯著影響您的合法權益,您有權要求我們做出解釋,我們也將在不侵害春秋航空商業秘密或其他用戶權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供申訴方法。
h) 回應您處理的請求
基於以上您管理個人資訊的方式,為了更好回應您的處理要求,我們需要您提供書面請求或者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身份(當然我們會對您所提供的資訊進行保護和合理存儲),基於對您身份的充分核實和要求的確認,然後再合理處理您的請求。同時我們保留拒絕處理相應請求的權利。請您注意:基於您的請求可能產生的風險您對此表示充分知曉,同時我們將根據實際情況收取一定的成本費用。
8. 協力廠商網站連結/協力廠商服務
春秋航空平臺內可能包含協力廠商網站的連結或有獨立的協力廠商提供服務,SDK名錄具體見下表。
序號 | SDK名稱 | 供應商 | 用途 | 春航APP系統 |
1 | 支付寶 | 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 | 用於協力廠商共用登錄,支付 | All |
2 | 微信 | 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 | 用於協力廠商共用登錄,支付,分享 | All |
3 | 騰訊QQ | 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 | 用於協力廠商共用登錄,分享 | All |
4 | 聽雲 | 北京基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採集應用設備網路請求,錯誤分析等 | All |
5 | GrowingIO、Gtouch | 北京易數科技有限公司 | 採集使用者行為資料 | All |
6 | 百度定位 | 百度線上網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 | 用於獲取用戶定位 | All |
7 | 數美風控 | 北京數美時代科技有限公司 | 欺詐用戶識別,防羊毛黨 | All |
8 | OCR證件掃描 | 上海合合資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掃描身份證和護照 | All |
9 | 個推、個數 | 浙江每日互動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推送和用戶標籤 | All |
10 | 雲閃付 | 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 | 雲閃付支付 | All |
11 | 微博 | 北京微夢創科網路技術有限公司 | 分享 | All |
12 | MTA | 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 | 收集使用者行為資料 | All |
13 | 掃臉認證 | 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 | 通過掃臉實名認證 | All |
14 | 極驗 | 武漢極意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 驗證碼,防刷 | All |
15 | 有贊 | 杭州有贊科技有限公司 | 跨境商城,目前未開放 | Android |
16 | 京東認證 | 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 | 通過京東實名認證 | All |
17 | Bugly | 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 | 收集app閃退資訊 | All |
18 | 創略 | 創絡(上海)資料科技有限公司 | 採集使用者行為資料 | All |
19 | Apple Pay | 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 | 蘋果支付 | iOS |
20 | 智能客服 | 上海井星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 | 智慧客服,人工客服 | All |
21 | 高德地圖 | 高德軟體有限公司 | 酒店的地圖展示 | Android |
22 | 騰訊X5 | 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 | 流覽器的內核 | Android |
23 | 移動安全聯盟MSA | 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 | 獲取聯盟發佈支援多廠商的統一的補充設備標識 | Andro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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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注意:這些協力廠商網站連結或協力廠商服務由其他公司或組織所有或負責運營,如果您使用該協力廠商連結或協力廠商服務者的服務時向其提供您的個人資訊,您的資訊應當適用該協力廠商或協力廠商服務者的隱私政策或類似聲明,我們對任何協力廠商不當使用或披露由您提供的資訊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對此類協力廠商網站連結或協力廠商服 務的訪問與使用所產生的風險完全由您自行承擔。
9. 未成年人的資訊保護
(1) 春秋航空非常重視對未成年人個人資訊的保護。若您是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當地法律對於未成年人界定有異或發生變化,我們會儘量遵守;如果您有任何困惑,請及時告知我們),在使用我們的服務前,應事先取得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春秋航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未成年人的個人資訊。
(2)對於經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而收集未成年人個人資訊的情況,我們只會在受到法律允許、父母或監護人明確同意或者保護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況下使用或公開披露此資訊。
(3)如果我們發現未事先獲得可證實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個人資訊,則會設法儘快刪除相關資料。
(4)如您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當您對您所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處理存在疑問時,請通過95524聯繫我們。
10. 隱私政策的依據與更新
(1)依據
本政策依據《民法總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路安全法》、《資訊安全技術 個人資訊安全規範》,網信辦、工信部、中國民用航空局等監管部門頒佈的政策檔或推薦性指南檔,並參照GDPR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檔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和完善。
(2)更新
在上述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春秋航空保留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改隱私政策的權利。隱私政策的最新版本將會在春秋航空官方網站上公佈,同時公佈更新的日期,以便您瞭解最新的隱私政策。在該種情況下,若您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即表示同意受經修訂的政策約束。
我們承諾:除非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的變化所要求,未經您明確授權同意(包括包含在其他貴我雙方之間協議中的授權),我們不會限制或減少您按照本政策所應享有的權利。
對於重大變更,我們還會提供更為顯著的通知(包括對某些服務,我們會通過電子郵件發送通知,說明隱私政策的具體變更內容)。
除了適用的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變化外,本政策所指的“重大變更”還包括(但不限於):
a) 我們的服務類型/模式發生重大變化。如處理個人資訊的目的、處理個人資訊的類型、個人資訊的使用方式等;
b) 我們在所有權結構、組織架構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如業務調整、破產並購等引起的所有者變更等;
c) 個人資訊共用、向協力廠商資訊透露的主要物件發生變化;
d) 您參與個人資訊處理方面的權利及其行使方式發生重大變化;
e) 我們負責處理個人資訊安全的責任部門、聯絡方式及投訴管道發生變化;
f) 個人資訊安全影響評估報告表明存在高風險時。
我們會將之前一版的隱私政策進行存檔,以供您查閱。
11. 您如何聯繫我們
(1)如果您對本政策或您個人資訊的相關事宜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請通過發送郵件cs@ch.com或撥打客服電話95524等方式與我們進行聯繫。
(2)一般情況下,我們將在30天內回復您。如果您對回復不滿意或認為我們的個人資訊處理方式損害了您的合法權益,您還可以向網信、公安及工商等監管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
(3)上述安排不影響您通過向本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長寧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尋求解決方案。
(4)資料保護官(DPO)
郵箱:DPO@ch.com
地址:中國上海市長寧區空港一路528號航友賓館3號樓4樓
郵編:200335
12. 法律條款
在使用者接受春秋航空任一服務的情況下,本政策構成該服務的協定關係(無論協定以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達成)的組成部分並應與相關服務協定一併考慮。在此情況下,除非相關服務協定明確予以排除其適用,本隱私協議的法律條款應得到優先適用。
個人資訊因為春秋航空需要遵守法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技術限制等客觀原因而不幸洩漏的,春秋航空不應對於用戶因此可能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在有明確可 歸責的協力廠商的情況下,春秋航空將協助用戶向協力廠商追究責任。如果春秋航空違反了法律要求,公司或者有關責任人員,應該依法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包括可能的 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但在索賠發生當時法律未禁止的任何情況下,就基於本政策和相關服務協定的約定的索賠而言,除非經證實春秋航空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 或者對於造成損失存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春秋航空對於使用者因為個人資訊洩漏遭受損失的賠償責任以補償用戶的實際損失為限(任何無法證實或未經證實的損失或不 合理的相關費用或支出均不得被認定為實際損失),且不得超過春秋航空實際收到的相關服務收費的兩倍。在無法區分具體服務或春秋航空並未對服務進行收費的情 況下,春秋航空在上述單一違約投訴/索賠事件的責任限制以人民幣1000元為限。上述賠償承諾是基於用戶自身並無過錯的假設。如果用戶對於損失有過錯,則 應相應減輕或免除春秋航空的責任。為避免爭議,如果用戶未能及時地通知春秋航空或採取其他可合理期待的止損措施,對於可能因此擴大的任何後續損失春秋航空 有權主張免於承擔賠償責任;春秋航空不對用戶的純粹的精神損害承諾進行賠償。
就隱私政策的有效性、解釋及適用所引發的一切糾紛均應適用中國法律並接受春秋航空住所地上海市長寧區有管轄權的法院排他的訴訟管轄權。為本條目的,“中國法律”應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不包括可能導致中國以外實體法得以適用的任何法律或其一部分。
除非經司法終審裁決認定,本第12條款的效力不因任何員工或代理人的個人表示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