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機票產生的積分:綠翼會員乘機累積的積分有效期截至第三年年底(最長為36個月),在有效期內沒有使用的積分到期將自動作廢。
例:2016年X月X日累積的積分,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未使用的積分到期將自動作廢。(自然年)
注:如若使用綠翼積分支付後發生交易退款,且退款至帳戶後該筆積分原有效期已過期,則該部分積分自退入帳戶之日起有效期延長至第三個月月底。(最長3個月)
例:2016年1月x日積分退入帳戶(已過期),有效期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在此期間未使用的積分到期將自動作廢。(自然月)
現金購買的積分:使用現金購買的積分無有效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