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新公告
春秋航空超售公示說明

為滿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求,春秋航空可能在部分容易出現座位虛耗的航班上採取適當超售的方法,以保證更多的旅客搭乘理想的航班。我們會充分考慮航線、航班班次、時間、機型以及銜接航班等情況,合理控制航班超售比例,最大程度避免因超售導致旅客被拒絕登機情況的發生。

如因超售導致實際乘機旅客人數超過實際可利用座位數時,我們將根據徵集自願者程式,首先徵詢自願搭乘後續航班或者自願取消行程的旅客。在沒有足夠的自願者情況下,除符合優先登機規則的旅客以外,春秋航空將以值機時間先後順序,拒絕部分後到旅客登機。如您需要,我們可為您出具因超售而放棄行程的證明。

一.徵集自願者程式

如航班發生超售,我們會在航班起飛前,通過電話、短信或現場徵詢等形式發佈航班超售資訊,徵詢自願放棄行程的旅客,並告知相關賠償及服務標準。

二.優先登機規則:

(1)執行國家緊急公務的旅客及其隨行人員;

(2)攜帶人體捐獻器官的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工作人員(OPO);

(3)緊急就醫、重病陪護及其他生命健康相關緊急出行需求的旅客;

(4)經春秋航空同意並事先做出安排的有特殊服務需求的旅客(老、幼、病、殘、孕、攜帶客艙寵物的旅客和無成人陪伴兒童)及其必需的陪伴人員,以及已滿12 周歲未滿18 周歲單獨乘機的未成年旅客;

(5)持有有效身份證件的現役軍人、員警及消防救援人員;

(6)已經定妥聯程航班座位且轉機銜接時間較短的旅客;

(7)團體旅客;

(8)證明有其他特殊困難急於成行的旅客(如簽證即將到期等)。

三.超售賠償及退改標準

1. 因超售而未能乘坐原定航班的旅客,春秋航空將採取如下賠償方式:

退票賠償:除免退票手續費外,並賠償200元人民幣。

變更賠償:根據變更後續航班的等待時間,給予一定形式的經濟賠償,賠償具體細則如下:

(1)後續航班出發時間延遲2小時以下的:賠償200 元人民幣;

(2)後續航班出發時間延遲 2(含)-4 小時(不含):賠償400 元人民幣;

(3)後續航班出發時間延遲4小時以上(含):賠償600 元人民幣。

2.退改規則

(1)旅客如選擇退票的,按非自願退票辦理,免收退票費;旅客如選擇改乘春秋航空後續航班的,按非自願變更辦理,免收變更費。

(2)無後續春秋航班,或後續航班預計起飛時間較原定航班超過3小時,或旅客不同意改後續春秋航班的,征得旅客同意後,春秋航空承擔為旅客購買其他承運人當日航班經濟艙內的客票費用,並按規則給予延遲賠償;超出經濟艙部分費用,由旅客自行承擔。旅客接受前述安排的,原春秋航空機票票款不再退還給旅客。

(3)聯程旅客超售,按上述規定對超售航段進行現金賠償,後續聯程航段可根據旅客行程安排為旅客辦理免費退票、變更服務。

3.食宿服務

(1)旅客抵達機場後被告知航班超售,若後續安排航班的計畫離站時間較原航班實際離站時間超出4小時(不含)以上,或為次日航班,應為旅客提供免費住宿及機場至住宿地點的免費接送服務;當地無法安排住宿的,給予每人200元人民幣住宿補貼。

(2)旅客在機場等待變更的航班期間如正值以下用餐時間,應為旅客提供免費餐食;當地無法安排餐食的,按50元/人/餐標準發放餐食補貼。

用餐時間如下(新疆地區始發航班往後順延2小時):

早餐:07:00—09:00

午餐:11:00—13:00

晚餐:17:00—19:00

4. 如發生航班超售拒載的當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遵循該法律、法規執行。

 

2026年9月30日



《春秋航空超售公示說明》(適用於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29日銷售客票)